隨著社會型態及經濟結構改變,民眾需求日益翻新,公共造產事業的經營已邁入新紀元,逐漸由傳統農、林、漁、牧的生產轉變為風景觀光區、海水浴場、國民旅館……及其他休閒遊憩事業之增闢與經營。
本鄉公共造產的興辦,為因應配合現今社會之需要,並基於公共造產事業的經營必須符合公益性、服務性與經濟效率性三大原則前提下,乃將傳統的公共造產行道樹轉型為經營納骨塔堂事業,藉以發展地方建設,增進公共福祉與充實鄉有自治財源。
本鄉經營公共造產原僅限於笋廿三公墓納骨堂業務,另第十六公墓納骨塔在災重建落成後,經評估以現有優越條件於未來發展趨勢中仍具有經濟效率性,亦計畫將其納入公共造產業務合併經營。
本鄉第廿三公墓納骨堂及第十六公墓納骨塔總計有29,788個塔位,其中骨罈櫃9,591個,骨灰櫃20,197個。業務編制上置有承辦人一人、約僱人員三名.臨時僱員五名,負責本項業務之經營管理工作。